標題:十架七言的真意 日期:2011-07-08 07:21:28

 
檔案下載:無任何下載   網站連結:無任何連結

十架七言真義
/陳廣耀


復活節將屆,感念主耶穌基督的恩典,衪為我們的罪,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,為我們贖罪,讓我們能夠在衪裡面因信稱義,白白得到救恩,衪的恩典真是長闊高深,數算不盡!

最近「耶穌受難記」上映,引起轟動。該片讓我們親眼在銀幕上,看見主為我們捨命贖罪,受辱流血,慘絕人寰,令人驚心動魄,萬分震撼。身為基督徒,見主受苦,目睹慘狀,怎能不流淚瀝血?! 怎能忘記主偉大捨己的救恩?! 際此復活節前夕,特將主十架七言的真義,為文分享,感懷主恩。

主耶穌在十字架受死前所說的七句話,含有特別意義,七代表完全,故此七言也代表基督教的內容、精神及中心思想。這七句話不是出自一卷福音書,而是來自路加、馬太及約翰三卷福音書,分述如後:

一、「父啊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(路23:34)

這是何等大的愛心禱告,那時主在十字架上,陷入極端痛苦之中,肉身已瀕臨死亡邊緣,但衪慈愛憐憫,仍有饒恕人的心,求父神赦免釘死衪、凌辱衪、控告衪、逼迫衪及出賣衪的人,祂的愛心是何等的大!

犯罪的人多是愚昧無知,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,所以應該饒恕他們,倘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,我們也落在愚昧無知裡,基督徒受智慧聖靈的啟示和帶領,不能做出愚昧無知的事。主曾曉示我們饒恕的標準:七十個七次(490次),其精神自不在具體的數字,而在凡事饒恕,恆久饒恕,無止境的饒恕。你若能饒恕人,得益的不是對方,而是你自己,也惟有能饒恕的人,在神面前才能得到大釋放。我們基督徒常落在憂愁中,沒有平安喜樂,就是缺少一顆饒恕人的心,重擔壓傷自己,不饒恕別人的人,也得不到神的饒恕。

我們是主的門徒,神的兒女,要學祂的樣式,討祂的喜悅,當受到迫害、論斷、誹謗時,要以最大的愛心饒恕別人,饒恕是基督徒的最起碼品質,忽視不得。

二、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(路23:43)

有兩個強盜與主同釘十字架,一譏誚試探耶穌,另一卻知罪認罪,認主信主,求主得國降臨時紀念他,真是盜亦有道。蒙主紀念至是寶貴,信靠主的,所得常超過所求所想,那盜只求主將來紀念他,但主永遠是現在,不但允其所求,並當即叫他得享同在福樂,主說:「你今日就與我同在樂園裡了!」主在那裡,那裡就是天堂,與主同在就是最佳的祝福,這強盜沒受過洗,也沒進過那個教會,但他卻是真正得救的人,可見得救的關鍵不在乎儀文,只在乎是否真的悔改重生。

主在飽受十架酷刑折磨之際,仍能忘掉自己痛苦,祝福拯救別人,若是常人,不怨天尤人才怪,更不可能祝福助人。主因被釘在十架,真正體會到被釘者的苦況,所以祂能祝福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,給我們留下美好的榜樣,值得效法。神往往藉苦難造就我們,讓我們親身經歷,實際嘗到十架苦味,才能傳十架之道,同情別人,祝福別人。

三、「母親,看你的兒子。」又對那門徒說:「看你的母親。」(約19:26-27)

主耶穌在十架上受苦,仍不忘盡孝,祂見母親馬利亞和祂所愛的門徒(應是約翰)站在十架旁,乃說了這句話,將祂肉身母親託付給地上門徒照顧。誠然,主曾要求跟從祂的人,必須捨己,但捨己不是逃避本份,為免信徒誤會曲解祂的話,特在極端苦難時,將母親託付約翰奉養,為我們樹立孝順的典範。

十誠第五條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,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,得以長久。」(出19:12)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(弗6:2-3),足見基督教是講孝道的宗教。耶穌是神的兒子,馬利亞是祂的肉身生母,天主教高舉她為聖母,固屬錯謬,但若故意眨損,棄她不顧,亦有違孝道,主不偏愛她,但也眷顧她,而將馬利亞放在最適切的地位,立下榜樣,讓我們學習如何盡人子的本份,克盡孝道。

四、「我的神!我的神!為什麼離棄我?」(太27:46)

主耶穌從午正至申初被掛在十字架上,即從早上九時至下午三時,整整六個小時,痛楚不言可喻,說這話時已到了最後階段。照理祂是神的兒子,神不會棄祂不顧,似乎不應以怨尤口氣說這句話,但我們必須清楚明白,主被掛十架上時,是人子身份,不是神子身份,那時,在神眼中祂是罪魁,擔當全人類的罪孽,作代罪羔羊,神公義嚴正,對罪絕不寬容,所以在耶穌最痛苦的時刻,神的忿怒擊打,集中在祂一人身上。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,神一直與祂同在,祇有在十架上的六小時,神反而轉臉離棄祂,在人看來,苦難時最需要神,但神絕不與罪同在。
所以,當我們背負十字架時,要有罪的感覺,在神面前誠實認罪,不加掩飾,唯有認罪,才能得到神的赦免,否則將自絕於恩典之外,值得我們隨時儆醒。

五、「我渴了。」(約18:28)

主耶穌在十架上,知道祂已戰勝苦難,成了神的事工,為應驗舊約預言(詩69:21),所以祂說:「我渴了。」意即表示渴望拯救世上的罪人。救恩實際上是神渴望人的回轉,加上人渴慕神的天家,有飢渴慕義的心,必得滿足,沒渴慕的心,就沒有盼望。天父已擺好全備筵席,渴望我們前往赴宴,切勿藉故推辭,失去親嚐天恩的滋味,則悔之晚矣。

六、「成了。」(約19:30)

主耶穌說「成了」這句話,是向世人宣佈神救贖的大功完成了!也暗示祂被釘十字架是成功而非失敗。很多事上,屬靈與屬世的標準完全相反,屬世的所求所想總要得到,而屬靈的所求所想卻要先失,所以施比受更為有福,原因在此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,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,似敗實勝。祂死後三日復活,才證明祂是神的兒子,得勝君王,所以基督教是得勝的宗教,永遠誇勝。

七、「父啊!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。」(路23:46)

這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一句話,說完就斷氣了,主的肉體被釘死,仍將靈魂交在天父手中,這是主給我們留下最後一個榜樣──交託到底。我們基督徒從蒙恩得救到蒙召接回天家,亦應將一切完全交託給主,最後再把靈魂交在主的手中,得到永遠的安息,感謝讚美主!

一口氣讀完主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七句恩言,萬分感動,經反覆思想,這七句恩言,實在闡釋了基督教的內涵精義,祂首先求神赦免仇敵,繼而祝福悔改強盜,託約翰照顧奉養慈母,盡人子本份,擔代世人的罪成為罪魁,存飢渴拯救的心,宣佈救贖大功勝利完成,最後把自己的靈魂交託給神。救恩大計完成,天下萬民蒙福,讓我們高舉神的名,榮耀神的名,直到永永遠遠。


關閉視窗

-CopyRight(C)2008 北投禮拜堂  www.btchurch.org.tw-
地址:中央南路一段150之1號1樓(世華銀行後面) 電話:2897-4694
傳真:2897-4691 E-mail:[email protected] 主日聚會地點:中央南路一段150之1號1樓(世華銀行後面)
■轉帳銀行:台灣銀行北投分行 (004)  ■轉帳帳號:036-001-002982  ■戶名:社團法人台北市基督徒北投堂協會